【適應征】
開放性損傷:傷后6-8h以內的;傷口污染較輕,不超過傷后12h的,頭面部傷后24h內可行清創術。
【禁忌證】
化膿感染傷口不宜縫合。
【會診指征】
合并顱腦、胸、腹有嚴重損傷;深部貫通傷者;四肢開放性骨折者;合并有肌腱斷裂、重要血管、神經損傷者;
【準備工作】
器械準備:消毒鉗、持針器、鑷子(有齒及無齒鑷)、縫合線、剪刀、引流條或橡皮膜、外用生理鹽水、紗布、棉墊、繃帶、膠布、75%乙醇等。2.手術者洗手,戴手套。
【操作方法】
1.清創換藥包清洗去污: ①用無菌紗布覆蓋傷口;②剪去毛發,除去傷口周圍的污垢油膩(用肥皂水、松節油),用外用生理鹽水清洗創口周圍皮膚。
2.傷口的處理: ①常規麻醉后,消毒傷口周圍的皮膚,取掉覆蓋傷口的紗布,鋪無菌巾。換手套,穿無菌手術衣;②檢查傷口,清除血凝塊和異物;③切除失去活力的組織;④必要時可擴大傷口,以便處理深部創傷組織;⑤傷口內徹底止血; ⑥再次用無菌生理鹽水和雙氧水反復沖洗傷口。
3.縫合傷口: ①更換手術單、器械和手術者手套;②按組織層次縫合創緣;注意進針、出針、縫線走形、縫合深度、縫合張力適當、針距邊距適當等。(根據不同的組織情況決定針距1cm、邊距0.5cm的大小,并做到均勻一致)③污染嚴重或留有死腔時應置引流物或延期縫合皮膚。
4.傷口覆蓋無菌紗布或棉墊,以膠布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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